本招标项目杞县经一路北延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杞发改城镇【2014】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投资方为开封元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经一路北延道路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bzgk150122
3、投资总额:2800万元
4、建设地点: 经一路北延及行政路(经一路-s213)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施工标段:投资金额3000万元
监理标段:投资金额66万元
8、项目规模:经一路南起s327、北至大北环,长850.705米,道路红线宽50米;行政路西起经一路,东至s213,全长356.655米,红线宽度为50米
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方可参与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5年 4月 20 日至 2015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2、报名时携带:(1)公司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8)所投标段项目投资方出具的投标企业综合实力评定通知(主要考虑投标人财务、信誉、业绩及履约实力等方面,具体办理资料请咨询项目实施单位);(9)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两个账户任意一个即可)。(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6、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核验身份;法人代表和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路南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13837879199 电 话:0371-23388510
投资方:开封元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传 真:0371-23388358
电 话:吴先生 18937875753 电 子 信 箱:kf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