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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更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更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备选库项目; 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1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内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采购数量: 入库备选单位4家;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2.4招标范围:中原区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址在郑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在郑州市设有分支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28日起至 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5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b、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及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还应提供在郑州市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 ⑤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凭证; 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另需携带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c、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6301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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