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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dc-2015-1245 2.3建设地点: 开封县朱仙镇河东社区(河东村等5个村)。 2.4监理服务期: 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合 格 2.6资金来源:中央、省市配套资金及地方统筹。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2013年12月份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事项 4.1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 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证书;(5)社保证明及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注:(1)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的报名资料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顺序整理成册,报名资料未按照顺序整理成册的投标人会被拒绝接受报名。 4.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祥符区建行三楼)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监理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同报名地点。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祥符区建行三楼)。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7.5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视为弃标 。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南先生 电 话: 13703787860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冷先生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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