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2014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33)号
2.3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猪舍5000平方米,沉淀池1500立方米,储粪场1000平方米。
2.4投资额:275万元
2.5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7招标范围:尉氏县2014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及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以下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第一标段:尉氏县群升养殖场、尉氏县欣达养殖场、尉氏县永军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规模:每个养殖场新建标准化猪舍1000平方米;沉淀池300立方米;储粪场200平方米。
第二标段:尉氏县大旺养殖场、尉氏县燊发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规模:每个养殖场新建标准化猪舍1000平方米;沉淀池300立方米;储粪场200平方米
第三标段:采购5台农用三轮抽粪车,5台农用三轮车
第四标段:尉氏县2014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及继续教育证书(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无其它在建工程;
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其中供应商需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7 日至 2015年 5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花园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携带:第一、二标段: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继续教育,须提供继续教育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⑥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三标段: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③供应商需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④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四标段: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第一、二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第三、四标段:3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尉氏县畜牧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49142298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 话:0371—25658011 13603789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