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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县御翔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瓜苗采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以开财预指[2014]603号文批准;采购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发展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县御翔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瓜苗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嫁接杂交黄瓜品种苗60万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15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本次采购控制金额:人民币29.7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条款的规定;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范围相符。 3.4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5 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及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于2015年 4 月 27 日至2015年 5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文本出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分整。 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13937842348 电 话:15137800271 地 址:开封市祥符区恒福路中段路北 地 址:开封市中山路 邮 箱:∕ 邮 箱:hnxdk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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