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在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14号。
2.招标货物名称、控制价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 项目内容 | 控制价 | 招标需求 |
a |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 90万 | 见招标文件 |
b | 电子技术应用 | 122万 |
c | 计算机应用 | 156万 |
d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91万 |
e | 数字化校园 | 190万 |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见下表
包号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a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软件开发与销售相关业务。至少有两次参与国家中高职教育发展与改革示范校、省品牌示范校与特色校等内涵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有校本教材开发经验,且与两家及以上的教材出版社有合作关系(提供合同原件)。 4、提供有效的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与以上数字化系统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提供证书原件)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信用。(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犯罪证明原件,提供由信用评估价机构颁发的1a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原件,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等。) |
b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具有指导中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和经验,参与全国中高职示范校内涵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 |
c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具有指导中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和经验,参与全国中高职示范校内涵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 4、投标商须提供双软认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厂家cmmi3证书原件。 |
d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具有指导中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和经验,参与全国中高职示范校内涵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 4、投标人必须有校本教材开发经验,且与教材出版社有合作关系(提供合同原件)。 |
e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投标商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4、投标商须提供双软认证及cmmil3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