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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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7-zc-2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1-876070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 18584326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xd-2017-zc-233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其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 招标内容: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单位及数量:一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项目预算金额:115万人民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设备用途:检测。

简要技术说明: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用户需求书“2.技术规格”。

  •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等,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 发售时间:2017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3. 洽购招标文件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3. 提供今年近三个月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企业缴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承包。
  8.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 供应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设备,在同一项目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人。
  •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1室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1室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电      话:0431-8760704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等,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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