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长江航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航道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航标配布调整及维护项目经理部所需航标器材采购(2017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航道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航标配布调整及维护项目经理部所需航标器材采购(2017年度)项目
项目编号:hbgl2017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岩
项目联系电话:17715980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航道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公园路20号
联系方式:王岩177159803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曼13129977770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11号绿岛大厦b座2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指挥部的委托,长江航道局承担了二期工程航标配布调整及维护项目的实施任务。现根据工程进度,对所需航标器材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 | 航标器材 | 型号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送货分配 |
上海 | 镇江 | 南京 |
一标段 | 2400浮鼓(深水) | φ2400mm | 6 | 177.5 | 2 | 4 | |
3050浮鼓(浅水) | φ3050mm | 10 | | | 10 |
3050浮鼓(深水) | φ3050mm | 9 | 2 | 7 | |
浮架 | 平脚型&插脚型 | 280 | 200 | 60 | 20 |
二标段 | 连接卸扣 | φ49mm(三级钢) | 300 | 65.1 | 100 | 200 | |
末端卸扣 | φ53mm(三级钢) | 80 | 50 | | 30 |
φ37mm锚链 | (含转环) | 70 | 40 | | 30 |
马鞍链 | φ38mm | 20 | 20 | | |
霍尔锚 | 1.75吨 | 5 | | 5 | |
三标段 | “x”显形顶标 | (适用于上浏段数字航道) | 15 | 159.8 | | | 15 |
led智能航标灯 | 恒流(适用于上浏段数字航道) | 620 | 100 | 450 | 70 |
太阳能板 | (含连接线) | 1100 | 400 | 600 | 100 |
充电控制器 | (含连接线) | 400 | | 300 | 100 |
四标段 |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 | (通讯协议符合上浏段数字航道) | 390 | 109.2 | 150 | 120 | 120 |
五标段 | 锂电池(12v/100ah) | 磷酸铁锂电芯 | 200 | 60 | 100 | 100 | |
铅酸电池(2v/200ah) | | 300 | | | 300 |
| 合计 | | | 571.6 | | | |
1、项目编号:
一标段:φ2400mm浮鼓(深水)、φ3050mm浮鼓(浅水)、φ3050mm浮鼓(深水)、浮架(hbgl2017024-1);二标段:连接卸扣(φ49mm三级钢)、末端卸扣(φ53mm三级钢)、φ37mm无档锚链(含转环)、φ38mm马鞍链、1.75吨霍尔锚(hbgl2017024-2);三标段:“x”形显形顶标、led智能航标灯、太阳能板、充电控制器(hbgl2017024-3);四标段:航标遥控遥测终端(hbgl2017024-4);五标段:锂电池(12v/100ah)、铅酸电池(2v/200ah)(hbgl2017024-5)。
2、项目名称:长江航道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航标配布调整及维护项目经理部所需航标器材采购(2017年度)项目。
3、招标人:长江航道局。
4、招标内容:6只φ2400mm浮鼓(深水)、10只φ3050mm浮鼓(浅水)、9只φ3050mm浮鼓(深水)、280只浮架、300只连接卸扣(φ49mm三级钢)、80只末端卸扣(φ53mm三级钢)、70条φ37mm无档锚链(含转环)、20条φ38mm马鞍链、5只1.75吨霍尔锚、15只“x”形显形顶标、620只led智能航标灯、1100块太阳能板、400只充电控制器、390只航标遥控遥测终端、200只锂电池(12v/100ah)、300只铅酸电池(2v/200ah)。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仅五标段的投标人如不具备生产铅酸电池的能力,可获得相应厂商的授权后进行供货,其他标段不得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11号绿岛大厦b座205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白玉兰酒店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类似业绩等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文件(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