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新城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2017年7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高新区新城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波高新区新城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交易登记号:17cg02005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货物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技术参数要求:
标段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技术参数 要求 |
一 | 8吨洗扫一体车 | 2辆 | 136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 | 8吨垃圾收集车 | 2辆 | 880000.00 |
三 | 皮卡车 | 2辆 | 300000.00 |
四 | 2吨农用车 | 1辆 | 168000.00 |
五 | 轿车 | 1辆 | 175000.00 |
六 | 3吨箱式吸粪车 | 1辆 | 340000.0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它特定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到2017年8月9日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0574-87187966陈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2楼213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2楼213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2、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3、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20000.00元,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191(虚拟子账号);
标段二:人民币13000.00元,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192(虚拟子账号);
标段三:人民币4500.00元,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193(虚拟子账号);
标段四:人民币2500.00元,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194(虚拟子账号);
标段五:人民币2500.00元,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195(虚拟子账号);
标段六:人民币5000.00元,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196(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4、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224(兴业银行灵桥支行)。
5、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后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7楼726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特别提示:
6.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6.2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高新区新城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经理 电话:0574-879036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徐隽、陈斌武、吴芝妙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