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延津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馆顶防水维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津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的延津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馆顶防水维修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馆顶防水维修项目
二、采购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7】026号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工程规模:馆顶防水维修工程。
3.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3.3项目地点:延津县
3.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3.5质量:合格
3.6质保期:10年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6(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质;
(2) 并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2份(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授权委托人、拟任现场负责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供应商企业并提供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
(4)供应商需出具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在谈判期间无变化承诺书。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所用材料为喷涂速凝橡胶沥青防水卷材,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4.7具有供应商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始之日起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4.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楼综合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5.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782593077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7073503578
十、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