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周至县竹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竹峪镇张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竹峪镇张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2017-451
三、采购人名称:周至县竹峪镇人民政府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依据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用途:美丽乡村建设村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980208.5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原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5、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
7、近五年无诉讼,官网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格证件复印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发售
请通过投标报名和招标人资格审查、收到招标人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按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派代表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4、报名费:每家300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4:3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14:30时
3、开标地点:周至宾馆(西安市周至县中心东街25号)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白工、刘工
联系方式:15319737277(报名前请致电)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07336850
十一、监督电话
029-8711394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