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乡县方山路(鹏翔路至s249段)照明工程采购项目。根据县政府 [2014]025 号文件以及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乡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乡县方山路(鹏翔路至s249段)照明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内交采[2015]014
(3)采购范围:以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包含的范围为准。内容包含全部灯具材料采购和
所涉灯具安装、调试等。
(4)采购规模:太阳能路灯一批,项目总金额309万。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誉良好,近 三年在政府采购产品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备生产厂家,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
(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在国内道路照明行业独立完成三个以上(含三个)太阳能路灯的供货、安装业绩(附项目清单,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6)投标人所供货物须持有省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7)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2年以来的类似工程供货安装合同(不少于3份);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均带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持以上资料于2015年 5 月 4 日至2015年 5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资质等级、联系人、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等。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建设局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377-65333858 ;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371-86552633 18939529662
2015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