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点击下载]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汝阳县城区主干道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汝阳县城区主干道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汝公交易【2017】-cg-03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7】059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 约131.83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到位
4.4采购内容:采购卡口抓拍单元、电警抓拍单元、平台系统等,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持有所投“卡口抓拍单元”、“电警抓拍单元”制造商授权证明;
3、投标人具有近3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
4、投标人具有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 2017 年6月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进行报名。
八、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证明(如果有)原件。(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用a4纸复印)。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9 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3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838895168
十四、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379-63628055
邮 箱:hnhyly13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