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新乡县总工会的委托,就新乡县工人文化宫大楼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乡县工人文化宫大楼设计
1.2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5】044号
1.3建设地点:中央大道和金融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县汽车站东侧)
1.4资金来源:工会自筹,已落实
1.5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1.6结构类型:框架结构设计
1.7 招标范围:规划占地面积为约12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的文化宫,含新乡县职工文化中心(应包括影剧院)、职工活动培训中心、职工体育中心(应包括室内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馆和舞蹈排练厅)、职工服务中心(应包括工会帮扶、救助、就业、维权中心)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与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
1.8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有良好业绩;
2.4开标时需提交的资料: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2.5每个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3.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
3.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招标文件每套 800元,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乡县总工会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63739791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路北95号格林·融熙国际22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81918179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新乡县发改委0373-5589960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新乡县总工会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