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凌云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凌云县第三中学大门围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凌云县第三中学大门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gxbszc2016-g2-8076-x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6-2961233/186077691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凌云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凌云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曹工,0776-7615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华,0776-2961233/18607769155
代理机构地址: 百色市那毕环岛一路富邦广场三楼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凌云县第三中学校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侧门,建筑面积:12.48㎡,建筑高度:6.4m,建筑层数:1层。大门围墙,总建筑面积为:228.23㎡,建筑总高度为8.2米,层高6.5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325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无
设计单位: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广西华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百色市那毕环岛一路富邦广场三楼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那毕环岛一路富邦广场三楼305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百色市那毕环岛一路富邦广场三楼3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