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流芳路校区道路改造及校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ncx2017-009) 已由海南省财政厅以v2102002569号文 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海南省财税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流芳路校区道路改造及校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海南省财税学校流芳路校区,本项目公划分为2个包:
a包:流芳路校区道路改造工程
b包:流芳路校区校园亮化工程
2.2、a包: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招标范围:道路改造工程(具体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b包: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招标范围:校园亮化工程(具体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5、a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6、b包: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06月27日至2017年06月06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htms;标书费:5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06月1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09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09时30分;
5.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
5.4、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http://218.77.183.48/htms)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子版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财税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口市流芳路校区 |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宝晟大厦605房 |
联系人:王旭辉 | 联系人:马东瑞 |
电话:0898-65826183 | 电话:0898-65323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