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新翔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园综合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园综合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fx2017-xm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6373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新翔小学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祥福二里5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592-20798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592-888860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校园综合系统建设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近期内(可追溯至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三、其他条款①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1.97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8:25 至 2017年06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c404)(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35101536001050005459
缴交投标保证金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29680100100632580010104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