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市政园林局的委托,就栾川县市政园林局樊营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及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局樊营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及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05-666号
代理机构编号:xczb19-170503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138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垃圾转运车 | 2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水平式垃圾压缩站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垃圾转运车和水平式垃圾压缩站);
2、投标人须为环保设备生产厂家;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1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栾川县伊水路丽水嘉园1单元502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下同)
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栾川县伊水路丽水嘉园1单元50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
地 址:栾川县城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5984758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6661669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