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48号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惠济区老鸦陈、张砦、双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以《关于郑州惠济区老鸦陈、张砦、双桥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发改投[2017]33号)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 ,采购人为郑州市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惠济区老鸦陈、张砦、双桥村棚户区改造建设(二期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拟对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张砦、双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采取ppp模式,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采购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惠济区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惠济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方代表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股份15%,社会资本投入股份85%。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 10年 (含建设期3年)。
3.2项目总投资:625094.47万元。
3.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25094.47万元。其中项目ppp投资额为500000万元,包括全部安置房建设费用、部分征地拆迁前期费用以及建设期利息等。
3.4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老鸦陈、张砦、双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分六个地块安置,位于江山路以西,绿源路南北两侧区域。
3.5合作模式: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采取ppp模式进行合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4-2016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6 年末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提供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授信证明,或者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4.3.2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3.3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有 1 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 亿元的 ppp 项目业绩(bot、tot、rot 等形式,不含 bt),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ppp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申请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5万平及以上且合同额为2.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合同额以合同为准。
4.3.4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4.3.5申请人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6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不接受两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3 家,应体现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成员以外的其他方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政府发起的政策性基金除外);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 2017年 5 月 24日至 2017 年 5 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时00分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20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王先生、贾先生;联系电话:0371-65900691,传真电话:0371-65900691。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提供牵头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贰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贰套)。
注:“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采 购 人: 郑州市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地 址: 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 系 人: 刘笑坤
电 话: 0371-6363977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王先生 贾先生
电 话: 0371-65900691
传 真: 0371-65900691
电子邮箱: 466764221@qq.com
2017年5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