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小关镇口头小学张庄教学点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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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小关镇口头小学张庄教学点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小关镇口头小学张庄教学点综合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小关镇口头小学张庄教学点综合楼工程

   2.2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34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小关镇张庄村

2.4 招标规模:新建综合楼2546.09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拟派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 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等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小关镇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 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13523580055

电  话:0371-60992507  186382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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