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长春钻智生物配套双电源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hgc2016-0804
1.招标条件
长春钻智生物配套双电源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新建柜式在线监测装置、新建备用电源、加装变电五防装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6月12日,竣工日期:2017年8月12日。
2.4工程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2015、2016)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及《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查询结果须体现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对于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 5 月 17日至 2017 年5月 23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8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票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8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成余 电 话:1394499008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柳荻 电 话:0431--8130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