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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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河北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sq(2017)-2-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嘉玲

项目联系电话:18832622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

联系方式:杨海颖 0316-86698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嘉玲 18832622626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君兰苑小区商业8-1-101(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设施、排水设施(含管道、检查井、泵站及相关附属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养护。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根据业主统一安排,具体实施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桥梁、窨井井盖、水篦子、排水管网、泵站、给水、强电管道、路灯及景观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二)维护单位(中标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日常巡查协助业主发现区域内各类市政设施的损坏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立相应警示标志;对区域市政管理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应主动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业主。

(三)系统掌握区域内市政设施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日常维修养护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周报、月报、养护工作报表等。

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为招标人提供3年的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需按照承诺书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第一年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评价,如满足承诺书要求,则续签第二年合同,如不满足,则第一年合同期限结束,不再续签,第三年以此类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2.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贰级(或在有效期内的贰级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5项目班子配备要求: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性文件中确定本项目负责人和市政专业(道路、排水等专业)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本次采购为项目二标段的二次公告采购。二标段:横二纵二等六条路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及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bsq(2017)-2-008-2),项目内容为纵二路(凤翔路)、横二路(龙章道)、南三通道(凤晨路)、一号路(明德路)、二号路(龙湖道)、纵三路(北)和1座排水泵站(南三通道雨水泵站)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设施、排水设施(含管道、检查井、泵站及其他附属设施)、给水及强电、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本项目一标段已中标单位在二标段中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副本原件、两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二级及其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的投标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受理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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