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平桥区金实种植专业合作社育秧棚及地坑、遮雨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桥区金实种植专业合作社育秧棚及地坑、遮雨棚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信平财竞争性谈判【2017】3号
2.3、招标内容:育秧棚、地坑、遮雨棚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7年 5 月 16 日至2017年 5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信阳市百花园西侧)。
4.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定于2017年 5 月22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届时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大道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83073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782911076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356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