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监控工程(二次)”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监控工程(二次)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审服【2012】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监控工程(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pzc2015-1534ag-47867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春华路以西,夏耘路以东,复兴路以北,滍水路以南区域。
规模: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项目用地面积10888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007.02平方米(地上231671.49平方米)。室外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13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为80平方米,物业管理及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53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住宅楼每二个单元1个),大门及门卫室5处等;室外给排水、用电照明等基础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6490平方米;道路、活动广场,用地面积约为33464平方米;小学、幼儿园校园室外配套设施,用地面积约为14352平方米;室内外安防系统;绿化景观工程,用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26.9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涵盖的合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格,外省投标人需具有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出具《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2012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或以上的安防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8日17: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计算机信息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带原件,留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1、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不得为同一人。
2、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且必须提供可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打印页。
3、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仅报名时提供,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无需重复提供且不作为评标依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8日10 时00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8375197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375-2196810 1332375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