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直门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直门街道宣传拍摄视频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直门街道宣传拍摄视频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gs17-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789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直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6号
联系方式:赵工 010-65920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女士、李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7)营业执照含影视策划范围; (8)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10)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投标时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6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