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乡市凤泉区扶贫办潞王坟乡李士屯村村组道路修建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扶贫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扶贫办潞王坟乡李士屯村村组道路修建项目
2、项目编号:新凤财采【2015】tp015
3、工程概况: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村组道路修建(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30历天
7、质量:合格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必须具备建设部门认证的道路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应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以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为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4月20 日至 2015 年 4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14:00 至 18 :00 (北京时间),在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华中首座2号楼三单元1002室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2 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下午三点整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凤泉区政府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凤泉区财政局:0373- 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 3918210 凤泉区建设局:0373-3918352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招 标 人:新乡市凤泉区扶贫办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815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3-387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