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投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现委托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荥阳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39号
3. 供货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4. 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5. 标段划分:采购类共分三个标段,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黄河滩区蝗虫防治(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蝗虫防治服务队建设(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实蝇监测与防控(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林有害生物防控企业;
7、所使用直升机具有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电台执照,拟在本项目实施飞防中的驾驶员必须具有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8、所使用药品需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备案书或质检报告);
9、投标人若非农药生产企业,则须提供农药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营业执照;投标人若非航空公司,则须提供所用直升机的航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飞机三证。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工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植保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
6、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7、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植保或其它病虫害防治工作经验;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机关或社会化服务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 5 月 10 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上午9:30分—12:00时,下午14:00分—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
一标段: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电台执照、拟在本项目实施飞防中的驾驶员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药品三证复印件及药品生产厂商和航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需)、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查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标段: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所施用产品三证(农药登记证、标准证、生产批准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查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标段: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查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961165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68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