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7]030号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安全监控系统采购
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格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格;
3.4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6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注:无行贿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且有效期内);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企业资质证书
4.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罚期未满的状态的承诺书。
注:以上证件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印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5月9日至 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5.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负责任。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信阳市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76-63600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6-8130372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