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固始县凤凰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招标人为固始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固始县境内。
2.2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分为1个标段,编号分别为:fhsg-1;施工监理标设1个标段,编号为:fhjl-1。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表
标段划分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所辖 行政区 |
施工 | fhsg-1 | 1.007 | 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施工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固始县境内 |
监理 | fhjl-1 | 1.007 | 标段内监理服务 |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标段申请人应在近五年内(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承担过一座桥梁总长不小于300米的大桥工程施工或相关业绩,其性质和复杂程度与本工程类似;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垫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监理标段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近五年内(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座桥梁总长不小于300米的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桥梁包含在道路中均可)业绩,其性质和复杂程度与本工程类似,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依据最新的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保报名(申请人需自行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单位信誉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要求,施工标段资格审查时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7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 5月 8 日至2017年 5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到 固始县忆江南宾馆(固始县城区蓼北路)512房间进行报名。
5.2招标资料售价为3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施工标提交人民币 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始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始县城蓼城大道 地 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69号阳光花苑23号楼1单元28层19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闫女士
电 话:0376-4098808 电 话: 0371-87782537
2017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