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漯示范采公开购【2017】-004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变压器的安装、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输(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所投设备变压器及电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企业自主投标的须提供自主投标声明;
3.5须具有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6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8日至2017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5楼
4.3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0395-3195001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5-576105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西城科技大厦a座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