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栾川县潭头镇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已由栾招投标办【2017】63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
2.2 招标编号:栾招投标办《2017》63号
2.3 本项目建设地点:栾川县潭头镇大坪村、胡家村
2.4 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2.5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大坪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部分文化器材和简易戏台一座、通组通户道路、超市改造、太阳能路灯、挖填方、堰坝。
第二标段:胡家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和简易戏台一座、惠民超市一座、太阳能路灯、挖填方、堰坝。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8 工期要求: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2项(以合同日期为准)
3.5、2013、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楼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委托代理人携带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 2 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栾川县长春南路栾川县住建局5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135076353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东路君山御府601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379-60131613
邮 箱:lylcyh16@163.com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