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狮子庙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狮子庙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栾招投标办【2017】35号文件批准进入招投标工作,招标人为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建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2017-04-013
代理机构编号:brr17-hn-zb-117
3、项目地点:栾川县狮子庙镇
4、估算金额:约299.96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社区混凝土道路及挡土墙,挖方工程;
二标段为社区挡土墙及挖方工程。
7、计划工期:45天
8、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安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报名时项目经理需到达现场),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2个以上(含2个)。
3、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投标人以挂靠资质的名义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8日-5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栾川县七里坪新舒建材城三楼3-23室。(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否则报名不被接受。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业绩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文),投标报名企业可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代替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0日上午9: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在栾川县七里坪新舒建材城三楼3-4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狮子庙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狮子庙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83795595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七里坪新舒建材城三楼3-23室
联 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538828866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