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市区桥梁加固工程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邓州市市区桥梁加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邓州市市区桥梁加固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bdz-2017-401
3、建设地点:河南省邓州市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2标段:整个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5.计划工期:第1标段:240日历天;
第2标段:工程建设及保修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5、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
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且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都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5、总监理工程师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型的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8 日至2017年 5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报名室报名。
2、报名要求:
第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派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 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 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标段,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387502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7-62636766,13683996920
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