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粮田培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粮田培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bj-2017zzzx17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4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10-69373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包号 | 采购有机肥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控制金额 | 备注 |
1 | 01 | 有机肥采购 | 共需有机肥6572.8吨;其中:韩村河需有机肥1583.75吨;琉璃河需有机肥2776.75吨;窦店需有机肥1199.45吨;阎村需有机肥1012.85吨 | 满足ny 525-2002标准 | ¥3943680.00元 | |
2 | 02 | 有机肥采购 | 共需有机肥1631.35吨;其中:张坊需有机肥743.75吨;大石窝需有机肥887.60吨 | ¥978810.00元 | |
3 | 03 | 有机肥采购 | 共需有机肥1011.15吨;其中:石楼需有机肥1011.15吨 | ¥606690.00元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3提供近3年有机肥料全项合格的《检验报告》4企业必须具备为农服务的思想,有为农民服务的积极性及相应的定点销售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并能够提供定点销售商的地点、联系方式;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在本地有协调能力,有过类似供货经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2.9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号: 0100214000000004398
财务联系方式:常女士010-69383352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办人员在本公司的社保记录证明及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文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投标人的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⑦提供肥料登记证
⑧提供类似业绩证明。
⑨提供近3年有机肥料全项合格的《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由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另附说明。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