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蟒河西王梁段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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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蟒河西王梁段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采购编号:qyzfcggczb0201303033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蟒河西王梁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经焦作市水利局、焦作市财政局焦水【2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级投资、县级投资,招标人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工程治理范围始于白墙水库库区上游引水涵闸止于沁阳市崇义镇南葛万村,总长度6.539km,涉及沁阳市柏香镇、崇义镇共8个村庄7581口人和16200亩耕地。治理段河道内有水闸4座(含进口引水闸),河岸堤灌站10处,支流2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3.5km;原浆砌石护坡加固0.389 km;左右岸坡混凝土、草皮防护;过路管涵4座;6座提灌站进口加固;防汛道路3.5km;大位支沟口防护:清淤0.050长度 km,护砌长度0.10 km;水闸维修加固2座;标识牌1个;gps系统1套;水保及环保部分。
施工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3.039km;左右岸坡混凝土、草皮防护;过路管涵1座;4座提灌站进口加固;防汛道路2.745 km;三干截排支沟口防护:清淤0.15 km,护砌长度0.30 km;水闸维修加固2座;水保及环保部分。
监理标段: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2.3工程地点:涉及沁阳市柏香镇、崇义镇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和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8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第一、二标段:(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监理标段:(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证明;(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6)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3.4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施工标段第一、二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4.2施工标:第一、二标段: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信息备案证明(包括企业备案和授权委托人备案,网上下载打印)。
监理标: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4.3上述所有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2份),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带《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无需胶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套(含图纸费用),监理标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 月 26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水利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15713916869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561406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391—59348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134461174
联系地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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