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采购
项目编号:lyzb1704002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6256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新县公安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民生街29号
联系方式: 冯工 0771-3623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工0771-562560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lyzb1704002c)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yzb1704002c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桃城镇华侨农场松洞分场木根塘
建设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0324.7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楼1栋建筑面积为3968.2平方米,强制隔离戒毒所及拘留所(监区)1栋建筑面积6329.5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一期总投资3102.67万元。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5 月 10 日止(工作日),每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 ;
2、发售地点: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如下有效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报名时提供)原件;④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原件;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2017年1月-2017年3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⑧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公告期内)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注明原件的交原件,注明复印件的交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按顺序胶装成册,否则不符合购买条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5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12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5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在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1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大新县公安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民生街29号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0771-36230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18078183157
3.监督部门: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626646
十、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采购人:大新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5 月 4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