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学校新区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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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学校新区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民政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区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区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gk]2017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民政学校

地址:福建省仓山区城门镇福建省民政学校

联系方式:黄高义0591-83531120 139504177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钢木床类

650

1625000

1-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200

40000

1-3

钢木台、桌类

400

120000

1-4

木制台、桌类

200

200000

1-5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100

20000

1-6

钢木台、桌类

50

50000

1-7

钢木台、桌类

30

12000

1-8

木制台、桌类

400

200000

1-9

木质柜类

200

60000

1-10

金属质柜类

30

30000

1-1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300

79800

1-1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400

80000

1-13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800

160000

1-14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120

24000

1-15

钢木台、桌类

100

100000

1-16

钢木床类

200

400000

 

3200800

64016

2

2-1

其他电气设备

1

800000

 

800000

16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包:2 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a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截止时间:2017-05-11 17:30

2、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5-05 08: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05-16 17:3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6)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7)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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