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祥云镇2016-2017年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祥云镇2016-2017年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招标人为温县祥云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县祥云镇2016-2017年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工程
2.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67-2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55号
2.3项目概况:该工程分六个标段,其中九标段为祥云大道镇区北段、南段道路工程及南段排水工程;十标段为祥云大道北段污水和雨水工程;十一标段为纬四路西段道路和排水工程;十二标段为学苑路和为民路道路和排水工程;十三标段为黄河路和沟东路道路和排水工程;十四标段为太康村桥梁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项目地点:温县祥云镇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九标段至十四标段: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九标段:祥云大道镇区北段、南段道路工程及南段排水工程;
十标段:祥云大道北段污水和雨水工程;
十一标段:纬四路西段道路和排水工程;
十二标段:学苑路和为民路道路和排水工程;
十三标段:黄河路和沟东路道路和排水工程;
十四标段:太康村桥梁工程;
2.8 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九至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17年5月5日8时30分— 2017年5月18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17年5月5日8时30分— 2017年5月18日18时00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
6.2 通过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00 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 其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九标段: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第十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第十一标段: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
第十二标段: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第十三标段: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第十四标段: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递交时间:2017年5月22日16 时前交至指定帐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县祥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岳先生
联 系 电 话: 18539121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15639114996
十一.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6192411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