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巩义市水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巩义市水利局关于生态水系项目ppp模式运作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巩义市水利局关于生态水系项目ppp模式运作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编号:巩财公开【2017】1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巩义市拟实施生态水系项目建设工程,该工程拟对巩义市伊洛河、东泗河、西泗河、后寺河和坞罗水库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初步估算总投资约30亿元。
2、主要采购内容:按财政部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针对本工程项目为采购人提供具体ppp模式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招商(招标)文件、合同体系的编制以及合同谈判等咨询服务,直至与社会资本方签订项目协议或合同。
3、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已列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
4、供应商须具有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生态水系建设类ppp(含boo、bot、tot、rot等模式)项目咨询业绩;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楼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5月4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网络截图;项目咨询业绩合同,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提供上述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与《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 人:巩义市水利局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联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905192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楼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08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