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及京水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及京水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2.3 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39 号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城路(江山路-天河路)长2.637km,红线宽30米;
第二标段:京水路(铁源路-滨河路)长2.65km,红线宽40米。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新城路(江山路-天河路)段,勘测(含测量及所需的控制点成果)、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组价)等招标文件中要求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外接电设计。
第二标段:包含京水路(铁源路-滨河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组价)等招标文件中要求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外接电设计。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服务周期:30日历天,后续服务:自本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证书;
3.1.3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4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 二标段资质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证书;
3.1.3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3 各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4 业绩要求:
3.4.1 一标段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
3.4.2 二标段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
3.5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2013、2014、2015年度)。
3.6 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信誉要求:
(1)各标段投标人需提供经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
(2)各标段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各标段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1.1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
4.1.4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
4.1.5 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1.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4.1.7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 第3.7项要求的承诺函;
4.1.9 企业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4.1.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1) 上述材料应根据“4.1.1-4.1.10”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等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04日至2017年05月1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4.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2209;
4.2.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4日至2017年0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7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e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639573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168/63976573
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