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仓山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gwcg[gk]2017006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gwcg[gk]201700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cg[gk]2017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82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仓山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敖山工业小区
联系方式:郑才烟: 630639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8732829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对面)写字楼8#楼7层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 ①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合同包一至合同包六投标人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12:00 至 2017年05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对面)写字楼8#楼7层7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