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太阳岛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2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2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17-06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安万如
项目联系电话:021-62445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太阳岛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048弄24号402室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夏老师 电 话:021-59250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沈思骏、安万如 电 话:021-6244513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①12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10辆;②10套电池租赁与维护8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交货时间: 本次采购10辆车辆于2017年6月5日前交付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同时必须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同时符合《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同类车型最高补贴标准要求。3、投标车型搭载的动力电池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搭载的产品;4、投标车型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5、提供租赁的电池产品经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具有主要零部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6、投标车型须经过上海市公交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已纳入高等级新能源车范围;7、所投车辆须通过“3c”认证;8、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10、投标企业在2016年财政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中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18:20 至 2017年05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及维护8年, 控制价422元/百公里(结算公里数不超过4.5万公里/车付/年)。支付条件按沪交科【2016】298号文件、《上海市新能源公交车辆补贴操作办法》执行。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15 日,每天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208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