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南阳市公安局所使用的所有执勤执法车辆选择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维修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zzcgk2017-015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2017-2018年度维修定点服务政府采购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
南阳市公安局全部在用执勤执法车辆。
(二)中标人业务范围:
中标人在保证维修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承接《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相关维修业务。
本次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企业名单确定后,由用车单位在此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自行确定维修项目。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为期。
四、公告期限: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4日(节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00;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16室)。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6日上午8时-9时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招拍挂大厅540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招拍挂大厅540室)。
十、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南阳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场地位于南阳市城区内的汽车维修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购买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中心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项目负责人:张海涛 电话:0377-61176178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377-61176169 0377-61176167
十三、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石英 电话:13603770726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1号
十四、网 址:www.nyggzyjy.cn e-mail:nyszfcgzx@126.com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