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福建医科大学体视显微镜等设备gwcg2016-888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福建医科大学体视显微镜等设备gwcg2016-888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cg2016-8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82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汪晓军/0591-22862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591-8732829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旁)写字楼8#楼7层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 ①需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c.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等)。(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旁)写字楼8#楼7层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传真办理的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旁)写字楼8#楼7层716室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