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沙河乡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沙河乡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沙河乡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2.2项目编号:dczx-hn-2017-310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综合楼、场地硬化、室外工程等项目,其中操场硬化8675.5㎡,拟建围墙515米,拟建挡土墙69米,约552m³,拟新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拟新建水冲式厕所一栋,建筑面积162平方米等。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沙河乡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连续6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7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整( ¥ 1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江华 电 话:15978318535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姣 电 话:13523982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