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买消防侦检破拆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购买消防侦检破拆器材项目
项目编号:xhzx-2016-0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涵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欧阳利 010-67189119-6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诗涵
代理机构地址: 010-6390591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8.32万元。
包件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6.32万元,简要技术参数:音频及视频二合一生命探测仪,1.可同受困人员通话、交流;2.音频与视频搜寻间可切换等。3.允许进口。
包件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3万元,简要技术参数:消防员作战室内定位装置,1.配备定位器、无线呼救器、中继台、控制器及监控主机;2.可对运动姿态识别,如静止、倒地、行走、上下楼梯等。3.不允许进口。
包件3: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9万元,简要技术参数:防爆强光工作灯,1.防震效果好,发热量小,可经受碰撞及冲击,2.采用led光源等。3.不允许进口。
采购用途:自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8.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09:30 至 2017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项)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三包,投标人必须按所购买包号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包投标。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本项目不涉及)
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7)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本项目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