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避孕药及器具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避孕药及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7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刘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避孕药及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避孕药及器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7071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2,8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具体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避孕药
第二包:避孕套
注:供应商只可就上述两个标包中的任意一个标包自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五、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只接受生产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除上述资格要求外,第一包供应商还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在注册批件;
(7)除上述资格要求外,第二包供应商还须提供医药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5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等以上材料及本公告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5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8725708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0451-82322152、82342678、82346678转8006
传 真:0451-82322152、82342678、82346678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10100172463138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只接受生产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6)除上述资格要求外,第一包供应商还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在注册批件;(7)除上述资格要求外,第二包供应商还须提供医药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1、凡符合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5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等以上材料及本公告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2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