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花都监狱的委托,对 2017年监狱第一批办公电器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4-100689-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监狱第一批办公电器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6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对项目的个别包组或者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注:本项目共分四个包组,其中:包1:办公电器设备采购,72万元;包2:罪犯会议室电教设备采购,人民币20万元;包3:医院电器设备采购,人民币11.5万元;包4:外出押解智能管控系统设备采购,人民币13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和《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20日 至 2017年05月0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0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0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花都监狱 | 地址:花都区赤坭镇一矿路1号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13527608998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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