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灵宝宾馆的委托,就灵宝市灵宝宾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灵宝市灵宝宾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hn/lb15-02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内容:中央空调系设备购置及安装,建筑面积12500㎡,共六层,其中电业分局办公(六层)4000㎡,宾馆8500㎡(大约160间客房)。
5、供货地点:灵宝市亚武路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生产厂商须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央空调安装工程类似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算;
6、为确保采购质量与售后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加盖生产商单位公章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中央空调生产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投标人提供);
(8)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合同(2012年1月1日以来,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供货合同书);
(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工商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证明(三门峡地区以外的供应商可由本企业出具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10)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维修保养机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
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灵宝宾馆
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 0398-8859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58398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