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3.退还保证金须知 3.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3.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3.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2中标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招标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